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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册公司必知:公司名称注册全攻略
企帮帮 918 2025-03-12
在全球商业布局中,香港凭借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众多投资者注册公司的热门选择。而在注册香港公司的过程里,公司名称的确定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企业的标识,更关乎注册的成败与企业未来的发展。接下来,就为您详细解读香港注册公司时公司名称注册的关键要点。
香港公司可注册一个英文名和(或)一个中文名,但禁止使用英文字母与中文字组合的名称。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字必须是“Limited”,中文名称的最后四个字则为“有限公司” 。此外,公司的中文名必须是繁体字,且这些繁体字要能在《康熙字典》《辞海》及ISO 10646国际编码标准内找到,简体字不被接纳。这些规则是基础,企业在起名时务必严格遵守,否则注册申请极有可能被驳回。
在香港注册公司,若拟注册的公司名称存在以下情况,将无法通过审核。一是与公司注册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相同;二是与根据其他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名称相同;三是使用该名称会构成刑事罪行;四是名称令人反感或违反公众利益。在判断两个名称是否“相同”时,有特定的规则,像作为名称第一个字的定冠词、名称末端的特定字词、字母的字体等在对比时会被忽略,部分字词会被视为相同,如“and”与“&” 、“Hong Kong”“Hongkong”及“HK”等。
有些公司名称在注册前必须获得公司注册处处长的事先批准。比如,名称会让人觉得公司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部门机关有联系的,除非确实存在关联,否则通常不会获批;名称包含《公司(公司名称所用字词)令》中指明的字或词,如“trust(信託)”“chamber of commerce(商會)”等;以及与曾被处长发出更改名称指示的名称相同的。企业若想用这类名称,需提前向处长查询并书面征求同意。
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某些受其他法规管的字词时,需格外谨慎。例如,未经香港金融管理局同意,不能在公司名中使用“银行”一词;未获保险业监管局书面同意,不得使用“insurance(保险)”相关词汇等。违反这些规定会构成刑事罪行,所以申请人一定要确保公司名称不违反任何香港法例。
在确定公司名称前,进行名称查阅是必不可少的步骤。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司注册处电子服务网站或到金钟道政府合署的电子服务中心,免费查阅公司名称,查看拟用名是否已被注册。同时,也不要忘记使用知识产权署的网上检索系统查阅商标纪录,避免出现“假冒”或侵犯商标的风险。这不仅能提高注册成功率,还能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
公司若想更改名称,可通过特别决议进行。并且要在决议通过后的15日内,将更改公司名称的通知以表格NNC2交付处长登记。此外,若公司解散后恢复注册,名称也有相应的规定,若不符合注册要求,同样需要更改。
在香港注册公司,公司名称的选择和注册是一项严谨的工作。企业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提前做好规划和查询,确保公司名称既符合法规要求,又能展现企业特色和优势,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帮助您在香港注册公司的道路上更加顺利。